问题 | 小区自治需要成立物业公司吗 |
释义 | 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机构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成立物业公司。因为其就是由业主组成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只需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即可。 业主委员会成立手续如下: 1、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业主委员会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 业主共同管理决定的事项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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