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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社保余额变少
释义
    

法律主观:
    


    深圳市的社保缴存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4.5%,个人2%;
    (3)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缴;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4%,个人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5%、0.5%、0.25%三个档次,个人不交。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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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