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不以它的名称为准,主要是看合同双方主体,对方是企业就是劳动合同,有营业执照等证明,对方是个人就是劳务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第一,应当写明标题为《劳动合同书》。 第二,标明甲乙双方的名称等五行六项(公司厂矿、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等等、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等等)。 第三,引文,标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四,主要条款内容,写明劳动项目、劳动起止年月日时、劳动报酬(薪酬待遇)工资福利等。 第五,载明休息的权利,节假日、星期六日等等。 第六,载明奖励工资,比如超额完成任务奖励工资等等。 第七,载明争议的解决,比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等。 第八,载明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书》与本《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等。 第九,载明本《劳动力合同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或加第三方存查一份。 第十,载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 第十一,注明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年月日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