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如何计算 |
释义 | 个税计算方式是个税=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居民年度收入额-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其中,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70%。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 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税的分类缴纳: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3、什么情况下免除个人所得税: (1)个税减免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俗称满五唯一,两个条件缺一不 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情况: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满两年不满五年或者不是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的,都需要缴纳个 人所得税。 4、个税的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三千五百元提高到五千元。工资范围在五千元以下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工资范围为五千元到八千元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三。如果工资范围在八千元到一万元之间的,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税计算方式是个税=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居民年度收入额-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其中,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70%。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 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税的分类缴纳: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3、什么情况下免除个人所得税: (1)个税减免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俗称满五唯一,两个条件缺一不 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情况: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满两年不满五年或者不是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的,都需要缴纳个 人所得税。 4、个税的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三千五百元提高到五千元。工资范围在五千元以下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工资范围为五千元到八千元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三。如果工资范围在八千元到一万元之间的,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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