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落户政策是:有3年内累计2年的南京社保或者纳税记录即可申请开具南京购房证明,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