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到起诉书后开庭时间,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受诉法院的排庭时间进行具体安排 但是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一审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