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一、职工正常办理退休应符合两个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二、那么符合特殊工种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根据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就明确规定了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这是正常退休范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这是特别工种范围,也就是本文的重点)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是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范围)(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是因工致残范围)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综上所诉.只有符合特别工种的才可以。三、提前退休办理流程1、受理(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重新上报全部申报材料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因病丧劳提前退休(职)审批事项范围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明确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并加盖“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