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闯红灯怎么判定 |
释义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因此,行人在人行横道上闯红灯的界定是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红灯亮时……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因此,你只要是人行横道信号灯是绿灯时进入人行横道,就不是闯红灯,走了一会发现变红灯了,在隔离带处停留等候也是正确的安全的做法。 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一、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 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除了法律上明文的“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要承担10%的责任”之外。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据说是出于保护“弱者”的考虑,交警多会再找出一些如”处理事故不当“等模糊的理由来再提高一下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比例。 二、电动车闯红灯出交通事故算谁的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