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申请公积金应当有稳定的收入,且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携带以下材料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1、具有购房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 3、收入证明,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5、申请人携资料到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6、管理中心评估填写表格完成后,由当地进行几日评估,核实是否属实 7、最后一步就可以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