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户口、 身份证 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 公积金 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 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 购房合同 或协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