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完还可以违约吗 |
释义 | 1、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完不可以违约。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随意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签订了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主要原因是固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呢 在泛起以上情形时,要留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详细步骤如下: 1、在居间合同商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商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分歧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实。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因为对方未按商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并将书面通知复印保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划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