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修路如何对山林进行补偿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国家对于修路占用山林的补偿问题,包括征用农村耕地和蔬菜地的补偿标准、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的补偿标准、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的补偿标准、征用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以及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的补偿标准。对于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有按年补偿、一次性补偿和享受红利补偿三种方式。 法律分析 一、关于国家修路占用山林的补偿问题,遵循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于被征用的农村耕地和蔬菜地,应当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进行计算。 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政府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 二、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 1、按年补偿。农户按年领取补贴款,每年每亩800元,一直补贴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 2、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补偿以“谁的耕地被占、补偿就给谁”的原则,一次全部发给农户。 3、享受红利补偿。补贴款将投入当地旅游开发、农业生态项目等,村民以持股的方式入股享受分红补贴。 拓展延伸 林地征地补偿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2、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 3、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4、政府占用林地修路和占用耕地一样,都需要对被征地群众给予一定补偿。 结语 本文介绍了关于国家修路占用山林的补偿问题以及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被征用的农村耕地和蔬菜地应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进行计算,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应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征用农村宅基地应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包括按年补偿、一次性补偿和享受红利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三章 规划 第二十条 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防沙治沙规划、水资源规划、林业长远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其他有关规划相协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