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异地可以查到吗 |
释义 |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婚姻记录只能本人或受委托的近亲属到民政局查阅,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一、查结婚证怎么查询 1、个人查询。 结婚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能进行非本人信息查询。因此如果想要知道本人的结婚信息,可以拿着本人的户口本或者第二代身份证,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业务。 2、官司需要。 如果夫妻之间出现了婚姻和感情纠纷,需要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则可以持相关单位的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是律师或者是代理人需要婚姻信息,也需要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律师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单位需要。 如果某些单位或者组织,需要知道员工或者成员的婚姻信息,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提供婚姻信息查询。 二、如何查婚姻登记信息 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所以一般个人是不允许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只有婚姻当事人凭合法身份证到当地的民政局才能查阅当事人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档案已经移交到其他部门或者档案馆,民政局则会通知婚姻当事人到移交部门或档案馆查询。只有特定条件下持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 三、没有结婚证要怎么起诉离婚 没有结婚证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的档案部门查询、复印婚姻登记信息,持这样的信息材料才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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