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潍坊市国土资源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近日与山东省道资源社会保障局携手合作。1到4级伤者家属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及养老金调整。我市将从今年1月1日起提出标准高级1-6级,伤害分10级,伤害人员伤残津贴,1-6级伤害人员伤残津贴每月最高最低涨幅140元,最高涨幅165元。为有效保护企事业单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私营企业的利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