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如下: 1、纳税申报代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 2、一般税务咨询,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3、专业税务顾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有哪些: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2、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3、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5、年龄在65周岁以下。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师事务所至少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法律依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第十五条 本规程施行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由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换发《登记证书》,具体时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