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可以分为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是指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而关于无主物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