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发工资不属于劳务派遣。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