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证遗失后的处理方法是? |
释义 | 毕业证丢失是不能补办的。按照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为保证高等学历教育的规格和质量,维护国家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及社会声誉,加强对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便于用人单位对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认定, 原国家教委决定成人高等教育自一九九三年、普通高等教育自一九九四年起,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的青岛和大连)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学校三级管理,证书内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一、补办毕业证明的流程 1、 首先在全国发行的报纸刊登遗失启示,如都市报等,报纸是否是全国发行需自行询问该报社。登报后需准备两整份报纸(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算一整份)。 2、 准备一张蓝底小两寸证件照。需是以下三条之一 1)、毕业证书上所贴照片的同版照片(推荐)。 2)、学生本人到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登录后下 载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贴照片的电子版,照片需是介于1寸和2寸之间的小两寸照片。 3)、若以上两条无法实现,可拍摄一张蓝底免冠证件照(拍照时请不要带眼镜),照片需是介于1寸和2寸之间的小两寸照片。 3、若有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请准备一张。 4、若非本人来办理,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需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二、毕业证的用处 毕业证书亦称“文凭”。毕业生所取得的一种学历凭证。它表明持证者在某一级学校系统地学习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是选拔干部和评定职务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发。高等学校本科生毕业证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毕业证书,发给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另一种为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合一的证书,发给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后者同时标志受教育者所具有的学术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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