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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近年来网络出现的非正常竞争方式有哪些
释义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欺骗性销售、商誉侵犯、抄袭、商业秘密侵犯、技术措施不当竞争和域名纠纷。其中,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分析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
    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
    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
    4、网页抄袭;
    5、侵犯商业秘密;
    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
    7、域名纠纷。
    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
    拓展延伸
    网络竞争的非法手段和对策
    网络竞争的非法手段包括虚假宣传、恶意诋毁、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网络攻击等。针对这些非法手段,应采取相应对策。首先,加强法律监管,制定和完善网络竞争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其次,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引导企业遵守诚信原则,共同维护良好的竞争环境。此外,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升网络防护能力,防范网络攻击和侵权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竞争手段的认知,增强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和保护意识。综上所述,通过法律监管、行业自律、网络安全保护和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可以有效应对网络竞争的非法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结语
    网络竞争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恶意攻击、知识产权侵犯等。为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加强法律监管、行业自律、网络安全保护和宣传教育等措施。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建立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引导企业遵守诚信原则;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范攻击和侵权行为;提高公众对非法竞争手段的认知,增强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和保护意识。综合措施将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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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