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肺动脉高压被认定为不赔付的病种,是否可以通过增加保额来覆盖治疗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于某些特定病种,保险公司可能会设置不予赔付的限制。增加保额可以提高保险赔付范围,但是否能够覆盖治疗费用需要具体合同条款约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并及时、足额地支付保险金。 2.《健康保险条款》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范围内,对于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的疾病、医疗费用的限制或免除条款,本保险公司按照该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于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的重大疾病,如肺动脉高压等,本公司有权设定相应的免赔额、限制责任或不予赔付。 3.《健康保险条款》第五条:本合同保险费用的缴纳及保障期间内未发生索赔的情况下,本公司同意在本保险合同规定的疾病范围内,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内新发生的疾病按照该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于特定疾病,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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