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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求返还遗失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释义
    否,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遗失物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财产返还请求权诉讼时效时间有多长
    看情况而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原则上应当受诉讼时效的制约,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是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则没有诉讼时效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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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