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劣迹应聘,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聘并不给补偿吗 |
释义 | 隐瞒劣迹应聘,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聘并不给补偿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明确作出了规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公司以员工怀孕为由克扣工资怎么办 因员工怀孕克扣员工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已扣减的工资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可以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减薪、解聘、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的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当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可以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且还要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因为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可以投诉吗 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不能生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三、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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