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无论多长时间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进行查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具的司法解释,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个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任何人查微信记录都会涉嫌侵害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 公安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 公安部门是有权力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在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香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攻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