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官质疑证据真实性是司法审判过程中的一种常见情况,当事人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证明和辩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有争议,由提供证据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证据的真实性及其证明力、量刑建议和民事赔偿请求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开庭审理中提出。” 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如提供更多证据、辩解、请求鉴定等,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审判工作,以期达到公正、公平的司法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