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首次办理公积金流程:新开户单位到管理处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汇款变更(补充)清单、委托收付合同,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确定支付比例;加盖单位公司章,交审批并办理开户的手续;将补交额和月应缴额的累计数,存入特定的银行专户内,创建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每月十五日前将账款存入专户。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