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电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 二是电网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并及时、公平拨付补贴资金; 三是电网企业是否按相关补贴政策、拨付要求发放补贴资金; 四是电网企业是否按要求完成绩效评价; 五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手续不全、规避行业管理、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与核准(备案)容量不一致等情况; 六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上网电量异常的情况; 七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已达合理利用小时数; 八是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化石燃料掺烧及排放不达标问题; 九是公共独立系统运行情况、运维成本核算等。 法律依据: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第七条 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