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劳务资质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建筑劳务资质办理和条件如下: 1.建筑劳务资质标准为: (1)企业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企业净资产要达到2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技术负责人1名、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50名。 2.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办理条件为: (1)技术负责人:在众多的建筑资质中,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但是劳务资质的标准较低,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或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资格,这两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2)净资产:企业净资产至少达到200万,如果是新设立的企业,不必考核净资产。但是,如果企业是把劳务资质作为增项资质来办理,那么净资产应当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3)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是指拥有各项操作技能的建筑工人,需要经过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方可。数量方面,应当不少于50人; (4)工作场所: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一点不必细说,一般在工商注册都会要求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合同; (5)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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