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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人知道一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谁?
释义
    一人有限公司一般没有董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
    一、一人有限公司如何承担对外债务
    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
    二、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有什么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
    我国的一人公司是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职务可以填股东吗
    公司设立时必须要的职务有两个:法人代表和监事,经理属于公司的普通职位,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必要的职务,法人代表和监事必须由两个不同的自然人担任,可以由股东兼任,也可以外聘人员担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不可以不设股东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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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