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实施 |
释义 |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依据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他通过向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自1994年我国施行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国在立法和实践等方面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宣传力度不够、经费严重短缺、援助人员不足、服务形式单一和体制欠规范等。 二、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如何处理 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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