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宠物产生于抵押权设立前的抵押权不及于从物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按照“从随主”的原则,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这原则并未指出从物是何时成为抵押物的。从物是否成为抵押物,要看其何时成为抵押物的从物, 如果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在一般情况之下及于其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如果从物是在抵押权设定后才出现的,抵押权效力不能及于从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7: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