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呼和浩特市公租房摇号时间 |
释义 | 为切实解决我市中底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公共租赁住房有限的房源落实到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制定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方案。我市本年度计划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758套,其中新城区1592套、回民区346套、玉泉区988套、赛罕区832套。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对房源通过摇号配租进行分配。具体如下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活动正式开始。参加此次公开配租的公租房项目一共有30个,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四区,例如新城区的塞外安居新城、惠新苑公租房,回民区的塞外安康新居公租房,玉泉区的康居家园公租房、赛罕区的阳关美居公租房等,共3758套房源。呼和浩特市公租房配租总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定向配租、摇号配租和自行分配。此次参加摇号配租申请人共有13773人,其中新城区2072人,玉泉区5656人,回民区2881人,赛罕区3164人。 公租房作为福利性的住房,由于租金低廉也有很多人申请。一套公租房的申请者可能有几十个,竞争可谓是非常的激烈。为了保证公租房能够公正、公平的分出去,往往是采取摇号的方式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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