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算就业人员吗 |
释义 | 临时工算就业人员。 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算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包括临时职工、外来劳动力); 由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病假6个月内)、伤(工伤)、产假且仍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临时工需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或者只缴纳工伤保险,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的,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所谓任职或者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者雇员的主要收入或者很大一部分收入都来自于任职的企业。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该享受同等待遇,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2、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比如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3、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综上所述,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包括临时职工、外来劳动力), 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假6个月内、伤(工伤)、产假且仍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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