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红十字会有哪些救助 |
释义 | 红十字会有以下救助: 1、大病医疗救助: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给予救助; 2、心理支持: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精神伤害的弱势人群提供人道关怀和心理辅导; 3、生活救助: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人群提供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4、博爱援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受灾地区开展民房和公共设施援建; 5、生计救助:对城乡贫困人群提供种植、养殖、加工等技能培训和项目支持; 6、福利事业:兴办康复、养老、医疗等非营利性实体,为孤老残疾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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