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级三晋制的历史起源 |
释义 | 法律分析:是一种奖金分配制度,起源于美国,由两名犹太大学生在毕业论文中提出,曾经获得过亚太直销大会银鹰奖。 目前这种奖金分配模式已被我国金融保险银行业广泛的引用,但仍有不少非法分子利用于非法传销活动,其实奖金分配制度本身并无好坏之分。 1998年4月21日,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为规避风险。日本爱博美娜通过那些代理公司改变营运模式。积极建立和维持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强调在税务上与地方政府相配合,同时利用赞助各项公益建设等手段变通转型。在同时代的其它传销公司相继停业破产的时候,它则采用地下化批发为零售的方式茁壮成长。 只要你交纳了2900-3800元不等的入会费(根据当时人均生活水平来定),你就可以从事这个“暴富”的事业。并喧嚷成为A级代理商后,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传销组织是靠新加入者交纳的高额入会费来赚钱的。每个加入者在受骗后,又用花言巧语骗来他人加入。以回收投资,维持其发展。 此类以销售产品或以融资为目的通过层级返利的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金融诈骗行为均涉及非法传销。 法律依据:《禁止非法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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