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被撤销强制执行程序的处理是: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等错误时,应当以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2.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3.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