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陪送至机场值机柜台,填写乘机申请书并与服务人员交接,并在儿童下机地点安排人员予以迎接和照料。 2、为无成人陪伴儿童办完乘机手续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停留在机场,直至航班起飞。 3、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川航提供在航班到达站安排的接送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 4、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无成人陪伴儿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还需填写相关出入境申报单卡,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十四条 旅客应在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票。旅客购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购买儿童票,婴儿票,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重病旅客购票,应持有医疗单位出具适于乘机的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每一旅客均应单独填开一本客票。 第十五条 革命残废军人凭《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按适用票价的80%购票。儿童按适用成人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婴儿按适用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购儿童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