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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
释义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填写好《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将这张表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审核通过即可拿到许可证。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2、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3、中心校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县级教科局。
    4、教科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5、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6、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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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