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应届毕业生到哪领补贴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申请。本市户籍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外省市户籍毕业生向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申请,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困难家庭认定情况等证明材料。 2.审核上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报送市人社局。 3.补贴发放。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市人社局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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