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机上的录音遗嘱有效,但需要满足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遗嘱见证书需不需要公证 遗嘱见证书可以不公证,只要内容合法,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见证人不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关于口头遗嘱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立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见证人。 三、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有哪些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有: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回并改变遗嘱。遗嘱立出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