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分别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一、买卖合同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书写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2、标的物的名称;3、标的物的数量;4、标的物的质量是怎样的;5、合同的价款,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6、其他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的事项;7、违约责任;8、争议的解决方法。买卖合同内容通常会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而基本条款中又包括合同约定的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大致包括哪些内容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包括的主要内容分别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