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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 所谓“三十二字”方针,就是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七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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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