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社保基数的计算:参保单位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 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