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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剩余的钱怎么取出来
释义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那么公积金剩余钱需要算利息么?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1.5%,每年的结息日为6月30日,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账户本金起息,计算的方法跟银行存款一样,就是按照资金实际存入的天数计算。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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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