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转让时,监事是否变更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股东会和股东大会有选举和更换监事的权力,以及决定监事报酬等事项。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决定监事变更。公司转让后,监事不一定需要变更,需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因此,由新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监事变更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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