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局的日常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是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工作日是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上午九点—十二点;下午十四点—十七点。工作日内正常上班,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放假期间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的领导,司法局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