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许可证到期未完工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施工许可证到期未完工应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怎么处理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这样处理。 首先,凡是违反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都应依照本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即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补办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有关批准手续。 2.责令改正,即要求其依法补办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同时,根据该工程项目在违法开工时是否具备法定开工条件,作出不同的处理:对经审查,确属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在补办手续后准予其继续施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则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经济处罚,是对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方法,具体表现为依法责令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家无偿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所谓“可以处以罚款”是指可以罚款,也可以不罚款,是否处以罚款由本法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影响大小等具体情况决定。 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 施工许可证应该要怎么办理。 办理施工许可证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首先到项目所在地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咨询具体需要的材料;2、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好材料,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3、提交材料后由窗口初审材料;4、建管处审核材料,通过后签意见书;5、网上申报及打印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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