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许可证到期未完工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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