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处罚: 1、民事处罚: 造成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3、刑事处罚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综上所述,经营者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