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卓达案件为什么还不宣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 案件的审理需要经历很多程序,一步步程序走下来需要大量的时间,为了保证案件的到公平公正的审判,我们不能只注重效力而忽视程序,程序正义是实体争议的前提,我们要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保证程序的实现。但是案件的审理都有着审理期限,所以,法院会在走完程序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