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口供只不过是刑事案件的八类证据中的其中一种,只要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使嫌疑人没有,同样可以认定刑事犯罪和判处刑事处罚。,刑事案件的口供是判决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被告口供前后不一(也就是翻供),不会影响法官判案,法院会以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其它证据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翻供的可能性,有刑讯逼供、诱供的可能,也有被告当初隐瞒真相的可能,还有被告没有悔罪表现等可能。法官会针对不同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